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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

             
         沂水县创建省级科普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普法》和党的十六大、省科协六大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科普工作在全县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国科协和省、市科协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创建省级科普示范县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科普示范县是新形势下农村科普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创建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技为先导,以教育为支撑,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为重点,组织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科普活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形成,促进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创建活动要坚持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服务的原则,务实求真,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坚持科普工作群众化、社会化,真正做到人人参与,典型带动,整体推进,使全县科学技术普及率、成果转化率及劳动者素质都有一个较大的突破。要实行农科教结合,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标准化产业,加快全县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加快全面小康建设步伐。
    二、标准要求
    (一)科普领导
    1、各级党政部门建立科普工作领导机构,科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各级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召开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明确涉及部门的职责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制定长远科普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党政部门加强科普工作的意见。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党委、政府的名义给予表彰奖励。
    2、各级党政部门建有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门机构,布置、落实、督查、总结创建工作。
    (二)科普网络
    3、健全县、乡、村三级科普网络。县科协独立建制,县属学会组织健全,县里有专门分管科技、科普工作的副书记、副县长,行政村配备科协主任。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60%以上的企业科协组织健全,作用发挥正常。
    4、各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科技服务队等民办科普服务组织健全。科技示范户占农村总户数的20%以上。
    (三)科普保障
    5、科协行政事业费和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设立科普事业专项经费,其科普专项经费按人均0.20元的标准落实到位,并随同级财政增长而逐年增长。设立科普基金, 动员社会各界捐助科普事业。乡镇也要根据实际,安排科普专项经费,用于开展科普活动。
    (四)科普教育
    6、加强以“农函大”、“农广校”、成教中心、党员电教中心为主的县、乡镇、村三级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县乡普遍建立“农函大”、党员电教中心等培训机构,80%的行政村有“科普夜校”,并常年开展培训工作,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正常化运行轨道,使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7、按照中组部、中国科协的要求,突出抓好以农村党员基层干部为主的实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WTO知识培训,每年有60%以上的两委干部接受系统培训,提高他们带领群众依靠科技致富的本领;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科技报告会,提高他们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能力;面向广大青少年开展科普教育活动,提高他们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面向企业职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工作能力,特别要加强对下岗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再就业能力;面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 ,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 和整体素质,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五)科普宣传
    8、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月(周)活动,常年开展送科技下乡、科普展览、科教电影放映、科技咨询和赶科普大集等活动。动员科技人员进入田间地头、深入千家万户传播科学技术、科学思想。
    9、要利用黑板报、阅报栏、科普橱窗、科普阅览室等多种宣传形式,传播科技信息;要发挥《山东科技报》、《科技致富向导》等科技报刊的作用,并搞好征订发行,达到每村一报(《山东科技报》)一刊(《科技致富向导》),提高覆盖率,开展学报用报活动,努力增强广大群众依靠科技致富的自觉性;要利用广播、电视、沂水报等大众传媒,广泛宣传科学思想,宣传县内外科技致富典型,弘扬科学精神,反对愚昧迷信,抵御邪教,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努力营造科学文明的健康氛围。
    10、各级党政部门要把“讲精神文明、比科技致富、创建科普文明先进乡镇(村)”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努力促进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健康素质的提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力争每年至少有10%以上的乡镇村达到省、市科普示范先进乡镇(村)标准。在企业,要广泛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使广大科技人员和技术工人树立远大理想,把为企业为国家作贡献与实现自我价值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在社区,加大科普宣传力度,促进科普进社区,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娱乐方式,反对封建迷信和邪教,促进社区居民自身素质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六)科技推广
    11、各级党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领导,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和科技示范户、科技服务队等民办技术服务体系的建设,培育中介服务组织,推进科技服务体系向专业化、网络化、社会化、多元化方向发展,多渠道引进推广实用技术,努力提高良种覆盖率,使农作物良种率达95%以上,畜禽良种率达85%以上,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全县年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200项以上。
    12、以推动农业产业化为重点,加强县、乡镇、村三级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每个乡镇要建2—3处富有特色的科普示范基地,要不断探索适应市场经济的运作模式,鼓励科技人员到农村第一线开展技术承包,制定优惠政策支持专业技术人员、能人、大户带头创办各类示范基地。培育科技产业和农业科技市场,形成“协会+农户+基地+服务”的现代农业新模式。
    (七)科普设施
    13、要充分发挥好县科技馆的作用,有计划的组织一些适合农村科普和青少年科普展览活动。乡镇建有综合配套的“科技文化服务中心”,村建有功能多用的“科技文化大院”。
    14、县城、乡镇繁华地段建有“科普画廊”,农村街道建有“科普橱窗”、“阅报栏”、“科普黑板报”;85%以上的村配有电视机、录象机或影碟机等电教设备;大中型企业配齐科普宣教设备;创造条件建立县乡科普网站,用现代化的传媒工具,宣传推广科普知识。
    (八)建家工作
    15、突出科技工作者之家的主体地位,切实加强同科技工作者的联系,调动科技工作者投身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人民团体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方面的职能,积极组织科技人员就关系全县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建言献策的质量和水平。
    16、定期表彰各条战线的优秀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做好优秀科技论文的评选活动。
    三、方法步骤
    “科普示范县”创建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验收迎查和总结评比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 2 月1 日—— 4 月30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创建省科普示范县会议,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创建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过街横幅、印发资料等多种措施和方法,大力宣传科普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全社会了解科普、领导重视科普、群众热爱科普的良好氛围。同时着手筹建创建班子,制定工作措施,为整个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准备条件。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5 月1日——10月31 日。县创建领导小组根据省级科普示范县标准,制定《评估标准》和《实施细则》,量化分解标准项目,分头组织实施。在实施中,要把领导科技意识强、群众科普意识浓、经济发展条件好的乡镇、村和厂矿企业,作为创建试点示范单位,培养典型。通过召开典型经验交流会,推广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以先进促后进,全面提高创建水平。在实施阶段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形式与内容结合。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标准要求和任务职责,逐项落实,做到形式与内容统一,活动与效果统一。二是实施项目与建档立卡结合。每一个实施项目都要建立标准统一、形式规范的创建档案,并做到资料真实齐全,数据准确可靠。三是调度与汇报结合。各有关单位根据创建任务要及时了解进度,总结做法,把阶段实施的基本情况,及时上报创建领导小组。四是创建活动与年度工作目标结合,各级要把创建科普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目标来完成。
    第三阶段为验收迎查阶段。11月1日——11月30 日。主要是对前阶段的创建工作,依照标准,进行初步验收。按照有关规定,分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考核,采取打分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验收。
第四阶段为总结评比阶段。12 月1 日——12月31日。在初验合格的基础上,由创建领导小组对照《评估标准》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在创建活动中态度认真、坚持标准、努力创建、注重实效、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四、组织领导
    创建科普示范县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速科技进步,推动科技、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是落实“科教兴县”战略的实际行动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一项具体工作。这次创建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都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对待,加强领导。(一)县委、县政府成立科普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创建工作班子,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二)实行任务目标责任制。县委、县政府两个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协调工作;科协牵头负责整个创建活动的实施工作;宣传部负责整个活动的宣传及科普宣传工作;组织部、科协负责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经贸局、劳保局、民营经济办负责厂矿科协组织建设和企业职工培训工作;科技局、科协、教体局负责科技馆及青少年科普活动工作;文化局、城建局负责科普画廊等宣传设施建设工作;科技局、农口各部门负责农业科技工作;财政局负责科普专项经费的落实工作;文化局、公安局负责科技文化大院建设及破除迷信,反对邪教等工作;人事局、科协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部、人事局负责科普组织建设工作,并把创建活动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文明委负责“讲、比、建”活动,并把创建活动作为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的主要指标;人大教科文委、政协经科委负责《科普法》、《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执行落实检查工作;团委、妇联要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相应的科技活动;各乡镇按《评估标准》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的创建工作。(三)为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县里将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重点扶持。各乡镇也要集中人力、财力支持创建工作的开展,为我县早日建成省级科普示范县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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